本报讯(记者孙莹)本报曾经详细报道的汽修厂老板赵某伙同保险查勘员联手骗保一案今天上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赵某指使汽修工人通过换装旧件、伪造交通事故,与查勘员的“通力合作”下,作案24起,骗取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保险金43万余元。汽修厂老板、工人及一名查勘员这三个“一条绳上的蚂蚱”,如今也一同坐上了被告席。另一名涉案查勘员至今在逃。
上午9时30分,汽修厂老板赵某、汽修工人孙某以及保险公司查勘员闫某在法庭里坐成一排,三个人都是三十岁上下的年轻人。
西城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赵某伙同闫某、指使孙某等人,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间,通过伪造车辆牌证进行套牌、换装旧件、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签订虚假协议书、提供虚假修车发票等手段,编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保险金43万余元。检方认为三人已构成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由于三个人都是自动投案的,已经认罪,因此庭审上也少了很多争辩质问的周折。
中专毕业的赵某今年32岁,早年做过保险代理,结识了一些车主客户,后来开了一家汽修厂,但生意并不怎么好。
“骗保的方法我是听同行们聊天时说的。”赵某在法庭上详细介绍了他们骗保的方法。“大概从2010年底,我们开始骗保。有客户的车发生事故需要修车,我先叫工人去接车,做主责车,然后用自己的奥迪或奔驰这种好车做三者车,用旧件换车上的零件,再制造二次事故,申请理赔后再把配件换回来,以此骗取保险金。”
赵某的优势是有作案的车辆以及修车的便利,但骗取保险金最重要的环节是定损理赔。赵某经人牵线,有目的地结识了负责给保险公司定损的查勘员闫某和柯某,二人负责奔驰和奥迪车的查勘定损工作。
“我给他们钱,要不就是请他们吃喝、买东西。”赵某说,每起骗保得手后,他一般会按照20%的比例给闫某、柯某好处。“搞定”了查勘员之后,他就负责找车、修车,由孙某等工人负责制造虚假事故,而闫某、柯某让查勘定损程序如同走过场。为了防止自己的车总出事故被发现,赵某用闫某、柯某等人提供的其他同款车辆的信息套牌。
赵某说,他给那些车主们上保险。这样的小恩小惠一举多得,既能够方便找车、又不让车主有后顾之忧。
查勘员闫某第二个上庭接受审讯。对于查勘定损的工作职责,闫某很清楚,“就是看碰撞痕迹是否正常真实,然后确定理赔金额。”可事实上,闫某已经发现很多疑点,赵某定损的车经常出现痕迹一模一样的碰撞,车辆有套牌问题,手续材料都是虚假的。“这一切说明什么?”检察官问。“说明事故有假。”闫某默默地说。
“我们没有合谋骗保,他也没给我什么好处,就是经常请我吃饭,大家关系不错。”闫某把骗保行为辩解为“朋友帮忙”。
而赵某此前在检方讯问时曾表示,汽修厂与查勘员联手骗保是行业潜规则,好处费都有“明码标价”。在这个诈保链条中,大家都获利。
在指控的24起作案事实中,绝大多数的诈骗数额都在一万八九千元。事实上,这是赵某等人严守的一条“生存之道”——保险金不能超过2万元!因为一般单车2万元以下的理赔,查勘员自己就有权限,不需要再复核。而赵某等人东窗事发也是因为破坏了这个“游戏规则”。
几人最后一次骗保是用闫某母亲的车辆做主责车,赵某找三者车制造事故,结果这一次定损高达6万余元。闫某也知道麻烦,因此最终也没有领理赔款。但保险公司复核此次事故时却发现了闫某之前定损的疑点。
“这一起是闫提议的,我提供三者车,他提供套牌信息,我帮忙做了全套假证件。”赵某说。而闫某却推责给赵某:“他看我也帮了他很多次,所以主动说给我也定一个,让我也得点钱。”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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