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壮年的儿子突发急病离世,然而儿子尸骨未寒,婆婆就要将儿媳和孙女扫地出门。不仅声称儿媳“近亲结婚”无效,还要剥夺“野崽”孙女的继承权。法院驳回了婆婆的诉讼请求,婆婆向西城检察院申诉也没有得到支持。
打工妹结缘大龄表哥
1994年初,年仅17岁的河北姑娘赵芳来到北京投靠表姨王桂珍,王桂珍的两个女儿定居国外,家中只有她和儿子周刚,于是王桂珍留外甥女在家中住下。见到温柔婉约的表妹,周刚一见倾心,不顾整整16岁的年龄差距,展开了强烈的爱情攻势。
渐渐地,也许是日久生情,也许是想成为“城市太太”,周刚的沉稳体贴终于俘获了芳心,两人坠入爱河。
2000年,两人登记结婚。王桂珍还为儿子举办了风光的婚礼。
2001年12月,赵芳顺利地产下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女婴。孩子刚满3个月时,公司就催促赵芳上班,赵芳只好给孩子断奶。婆媳俩多次为喂奶的事争吵。赵芳珍视在北京的工作,而婆婆却认为儿媳不安分,心思不在家里。婆媳间的分歧越来越大,夫妻间也开始争吵不休。
2004年,赵芳向法院起诉离婚,二人经调解判决离婚,婚生女儿莹莹由父亲周刚抚养。
虽然离婚了,由于赵芳在北京没有住房,年幼的女儿还需要母亲照顾,因此,赵芳离婚不离家,依然和前夫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母女被扫地出门提诉讼
2005年5月,周刚在家中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处理完前夫的后事后,赵芳接到婆婆和小姑子的电话,要她带着女儿搬出去。王桂珍说,周刚和赵芳是近亲结婚,不能生育,莹莹不是周家的骨肉,而是抱养的!
遭到如此怀疑,赵芳气愤难耐。但也只能搬出去。
赵芳白天上班,无暇照顾女儿,年幼的莹莹连续数日发高烧,赵芳却没钱送女儿去医院医治。她恳求婆婆救急,也被拒绝了。
彻底绝望的赵芳以莹莹的名义,一纸诉状将王桂珍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周刚的遗产。在法庭上,赵芳拿出了出生医学证明和法院调解离婚的调解书,调解书中确认了“双方所生女孩莹莹”的法律事实。
而被告席上的王桂珍却振振有词:“莹莹是我儿子花3000元从外地买来的,赵芳根本没怀孕,《出生证明》也是伪造的,我要求赵芳和莹莹做亲子鉴定。”
王桂珍还请证人出庭,证人杨某表示曾听周刚说抱养了一个女婴;她还到莹莹出生的医院查询,并没有赵芳生产的住院病历。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芳没有住院病历,并不能排除她门诊生育的可能。周刚已经去世,也无法对质。赵芳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和调解书更具有证明力。因此支持莹莹继承遗产的诉讼请求。
王桂珍上诉后也被驳回,维持原判。手捧着终审判决书,赵芳喜极而泣。
奶奶提申诉再掀纠纷
输了官司的王桂珍并不甘心,来到西城检察院申诉,声称莹莹是抱养的,坚决要求做亲子鉴定。
西城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法院依据现有证据认定莹莹为周刚的婚生女,她当然具备继承资格。而且,周刚离婚后还要求抚养莹莹,没有提出她不是亲生女儿。现在,奶奶王桂珍要做亲子鉴定,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孩子的父母才有权要求亲子鉴定,奶奶无权要求亲子鉴定,因此王桂珍的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她的申诉理由也同样不成立。
检察官说,几场官司下来,其实没有真正的胜利者。法律能保护孩子的继承权利,但却无法抚平孩子心中的创伤 |